关于做好2021年山东省艺术科学重点课题结项工作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2-10-20

各单位(部门)、课题负责人:

根据《山东省艺术科学重点课题管理办法》《山东省艺术科学重点课题鉴定结项程序》规定,为规范、有序做好鉴定结项工作,省文化艺术科学协会于每年的3月、11月,统一受理省重点课题的鉴定结项手续,其它时间一般不予受理。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受理时间及方式

    结题材料纸质版一式两份及电子版,汇总表纸质版(加盖公章)及电子版,由各单位(部门)统一报送,纸质材料于1110日前报送至科研处)(明德楼2楼223办公室),结题材料及汇总表电子版同期发送至刘品站内信邮箱 <220115@sdjtu.edu.cn>,逾期不予受理

二、提交材料

1、材料封皮(自行编制,写明项目名称、项目编号、课题分类、项目负责人等);

2、课题申报书;
3、立项证书复印件;
4、项目研究报告等成果资料;

5、《山东省艺术科学重点课题鉴定结项证书》,可在省文化艺术科学协会网站www.sdwhkj.org下载。项目鉴定可采用专家会审、通讯评审等形式。鉴定专家组由5位以上(含5位)具有高级职称的同行业专家组成,本单位专家不得超过2人

6、如《鉴定结项证书》中课题组成员与《申报书》中不一致,须附变更申请(格式自拟,课题负责人签字)。

7、2020年及之前立项的须附延期申请书(格式自拟,课题负责人签字)。
   注:以上材料按照顺序装订成册2份(省协会、科研处各存档1份)2020年及之前立项的项目提交纸质版材料进行结项,2021年之后在申报系统中立项的项目需在系统中提交材料进行结项,系统提交截至时间1110日。


附件:1.省艺术科学重点课题结项证书

    2.山东省艺术科学重点课题结题汇总表


科研处联系人:刘品 魏兆珍

联系电话:80687801 806878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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