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批示精神,落实国务院关于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部署,根据《山东省教育厅关于做好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的紧急通知》(鲁教办字〔2020〕1号),现将做好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增强做好疫情防控工作的紧迫感责任感
各学院要充分认识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严峻性和复杂性,高度重视疫情防控工作。严格落实相关文件精神,坚持预防为主、防治结合。加强领导,未雨绸缪,守土有责,守土尽责,密切关注疫情发展变化,及时做好防控相关工作,引导学生科学理性认识。按照“非必须不举办”的原则减少或取消大型师生集会和会议,按照“非必须不前往”的原则,谨慎前往疫情爆发地,并细致做好科学宣传、舆情引导及管控等工作。
二、做好春节和寒假期间疫情防控工作
冬春季是呼吸道传染病高发期。当前正值春节和寒假期间,人员大规模流动,学生单独或随家长返乡、外出探亲和旅游等较为普遍,会出入火车站、长途汽车站、客运码头、机场等人员密集场所。各学院要结合实际,强化责任意识,做好春节和寒假期间值班值守,狠抓防控重点环节,切实落实学校传染病防控各项要求。假期期间,各学院要保持与学生的信息沟通,要摸清寒假期间学生出行动态,通过微博、微信公众号、家长群、学生群等网络渠道尽快发放假期生活提示,向学生和家长宣传普及疫情防治知识和防控要求,引导学生和家长居家或外出时做好防控。
三、抓好重点区域重点人群疫情防控
各学院要把握开学前后和春季学期等重要时段和关键节点,以防控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等传染病为重点,组织开展好爱国卫生运动,加大校园环境卫生整治力度,教室、宿舍、活动场所等要保持通风换气,保持室内空气流通。寒假期间,各学院要落实安全主体责任,督促学生做好卫生防疫各项措施,提高应对能力。
开学前后要严防输入性病例,对从武汉返校的师生采取严格的卫生检疫措施,落实早晚检查制度、对体温异常(体温达到或超过37.5度)并有传染病可疑症状的人员,及时送医疗机构诊治,并及早报送学生工作处。
四、进一步加强学生的健康教育
春季学期开学后,各学院要通过多种形式开展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等传染病防控宣传教育,帮助学生提高防范意识、了解防治知识,引导学生养成良好卫生习惯和健康生活方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