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19年度校级教学改革研究项目立项工作的通知
各单位、部门:
为深入贯彻新时代全国教育大会和全国高等学校本科教育工作会议精神,加快推进我校本科教育教学改革,培育新一轮优秀教学成果,根据《山东交通学院本科教学改革研究项目管理办法》,学校决定开展2019年度校级教学改革研究项目立项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立项类型
本次教学改革研究项目立项分一般项目和重大项目。项目申请人按照《山东交通学院2019年本科教学改革项目立项指南》(简称《立项指南》,见附件1),坚持问题导向,确定具体的项目名称进行申报。
二、立项要求
1.一般项目由各单位(部门)按照申报要求择优立项,原则上二级学院(部)教师数50人以下不少于2项、50人以上的不少于3项,其他部门数量不限。重大项目各单位(部门)推荐数量不超过2项。
2.一般项目申报主持人一般应具有中级及以上职称(职务),重大项目申报主持人一般应具有副高及以上职称(职务),并有从事教学或教学管理工作经历。
3.项目主持人仅限1人,并限主持1个项目和参与1个项目,项目成员参与申报项目不超过2项。项目组成员(含主持人在内)原则上不超过10人。
4.项目主持人已承担校级教改项目尚未结题的,不得主持申报项目。
5.已列入教育部、全国或省哲学社会科学规划办公室、省教育厅、省级以上教育科学研究机构、学会的项目不得重复申报;已获得校级以上教学成果奖但没有重大创新的项目不得再申报。
6.立项项目有重大突破、效果明显的,优先推荐申请省级教学改革项目。
三、研究经费
一般项目研究经费由推荐单位安排支持,一般为0.5万元;重大项目研究经费由学校安排支持,一般为2万元。
四、研究期限
立项项目原则上在2年内完成,研究期限自项目批准立项之日起计算。项目所在单位及其主持人在项目研究期间要遵守各项承诺,履行约定义务,按期完成研究任务。
五、材料报送
1.一般项目由单位(部门)审核立项,报教务处备案。重大项目由单位(部门)推荐,学校组织专家评审确定,落选项目视为一般项目。
2.报送材料包含各项目立项申请书(附件2)和汇总表(附件3)。
3.申报材料需同时报送电子版和纸质版,电子版通过办公网站内信发至教务处倪正银名下,纸质版一式2份(经推荐单位领导签字并加盖公章)报送至办公楼540室。
4.材料报送截止时间为7月12日。
六、联系方式
联系人:倪正银,联系电话:80687860。
附件:1.山东交通学院2019年本科教学改革研究项目立项指南
2.山东交通学院教学改革研究项目立项申请书
3.山东交通学院2019年教学改革研究推荐项目汇总表
教务处
2019年6月25日
附件1.docx
附件3.doc
附件2.doc